張峰源,男,土家族,1999年1月6日出生,高校新生文化(重慶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王睿豐,男,苗族,1998年12月2日出生,高校新生文化(重慶旅游職業學院)。
2018年,張、王二人自愿在全國征兵網報名應征,經區征兵辦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訓練并自愿簽訂《依法服兵役承諾書》后,被批準到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服役。入伍60天后,張、王二人均稱部隊與自己理想中的軍營有差異,極不適應部隊生活,思想消極,逃避訓練,怕苦怕累,態度惡劣,強烈要求退兵,并揚言稱如不退回就要在部隊“跳樓自殺”威脅部隊。經部隊各級骨干、兵役機關領導和新兵家長多次做思想教育轉化工作,均無效果,最終被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于2018年11月28日按“拒服兵役”予以除名。
張、王二人逃避服兵役,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挑戰兵役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和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訓練管理部、軍委國防動員部聯合下發 的《關于印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軍動〔2018〕238號)規定,經區征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由區級相關單位聯合對張、王二人進行以下處罰:
1.張峰源、王睿豐二人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人員名單,由區公安局組織實施。
2.張峰源、王睿豐二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共同實施。
3.張峰源、王睿豐二人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升(復)學,由區公安局、區教委共同實施。
4.取消張峰源、王睿豐二人其義務兵優待并按照2018年黔江區入伍優待金3倍標準(2018年優待金為:9658元/年)處以28974元罰款,由城西街道辦事處、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和區財政局共同實施,收繳經費上交財政納入新兵征集優撫優待和大學生入伍獎勵工作經費。
5.張峰源、王睿豐二人永久作為違反兵役法規的反面典型,在全區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對全區適齡青年予以警示教育。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武裝部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