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 ,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簡稱“禁放區域”):
(一)城東街道、正陽街道全域;
(二)城西街道:西山社區、水井灣社區、迎賓社區、塘坊社區、大莊社區 、冊山社區 、洞塘社區 1 、2 、3 、5 組;
(三)城南街道: 沙壩社區、黑山社區、山臺山社區、南溝社區、南家社區、青坪社區、恩澤苑社區、菱角社區、香水社區、一心社區、牛郎社區(青杠工業園區范圍);
(四)舟白街道: 路東社區、武陵山社區、五臺社區、 叢山村、舟白社區 3 、4 、6 、7 組、縣壩社區 5 組;
(五)馮家街道:漁灘社區東外環高架橋沿線靠正陽城區區域;
(六)濯水鎮濯水社區 3 、4 、5 、6 、7 組及風雨廊橋區域;
(七)中塘鎮興泉居委 9 、10 、11 組。
二、禁放區域以外的下列區域或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 100 米范圍內;
(二)重要軍事設施、倉庫、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機場 、橋梁 、隧洞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 、幼兒園、學校 、養老機構、集貿市場、 商場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
(七)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
(八)森林等重點防火區;
(九) 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
前款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或者場所 ,由有關單位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志,并負責管理。
三、在禁放區域和場所內 ,禁止生產、儲存和經營煙花爆竹。
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 、經營、儲存、運輸、 燃放煙花爆竹 ,嚴禁銷售、儲存 、攜帶 、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布規格和種類的煙花爆竹。
五、嚴格煙花爆竹品種管理 ,允許專營銷售點銷售以及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 C 級和 D 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 、爆竹類(土火炮、大 夾小 、炮中炮產品除外) 、升空類(火箭 、旋轉煙花產品除 外)、組合煙花類 6 類。禁止銷售和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火藥量大于 25g、內徑大于 30mm( 1.2 寸 )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 ,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六、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 年人陪同看護。
七、任何單位、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條例》和本通告規定,對違反《條例》和本通告的行為,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任何單位、個人有權勸阻和向有關部門舉報違反《條 例》和本通告的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電話:110( 區公安局 )、79226284(區應急局)、 79241928(區供銷社)。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黔江府 發〔 2021 〕5 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