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治理貨運車輛駕駛員故意遮擋號牌逃避超限運輸處罰的違法行為,黔江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與區交巡警支隊建立聯合執法機制,通過智能識別系統、大數據軌跡分析等技術手段,對涉案車輛的外觀特征、行駛路徑、運輸時段等關鍵信息進行多維數據碰撞分析,構建完整的違法事實證據鏈。經查實的違法車輛,除需接受交通運輸部門對其超限運輸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外,涉事駕駛員還將面臨公安機關對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行為作出的駕駛證記分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一批“蒙牌”貨車超限運輸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2025年4月7日15時12分32秒,一輛“蒙牌”四軸重型自卸貨車駛過G353郎溪非現治超點,檢測總質量100440KG,超限69440KG,超限率224.00%。經比對認定該車號牌為渝DG8035(黃牌)。區交通運輸委已對該車所有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蒙牌”及嚴重超載違法線索已移交公安機關。
案例二:2025年4月7日15時15分46秒,一輛“蒙牌”四軸重型自卸貨車駛過G353郎溪非現治超點,檢測總質量101925KG,超限70925KG,超限率228.79%。經比對認定該車號牌為渝D21482(黃牌)。區交通運輸委已對該車所有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蒙牌”及嚴重超載違法線索已移交公安機關。
案例三:2025年4月7日22時46分45秒,一輛“蒙牌”四軸重型自卸貨車駛過G353郎溪非現治超點,檢測總質量總質量總質量101700KG,超限70700KG,超限率228.06%。經比對認定該車號牌為渝DL2289(黃牌)。區交通運輸委已對該車所有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蒙牌”及嚴重超載違法線索已移交公安機關。
案例四:2025年4月8日05時57分09秒,一輛“蒙牌”四軸重型自卸貨車駛過G353郎溪非現治超點,檢測總質量總質量116055KG,超限85055KG,超限率274.37%。經比對認定該車號牌為渝DF6609(黃牌)。區交通運輸委已對該車所有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蒙牌”及嚴重超載違法線索已移交公安機關。